2020(109)郵局招考時間 最新應考資訊
-
考試介紹
-
考試時間與資格、薪資
-
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
分發與工作內容
-
108年報名人數&錄取分數
-
歷屆試題下載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華郵政),前身為交通部郵政總局,設有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及台灣北、中、南區郵政管理局等單位,主要負責提供郵政、儲匯、保險與金融等服務。為了突破郵局暨有的經營限制,並增加市場競爭力,政府於2002年7月完成《郵政法》修法,並於2003年1月1日起,將郵政總局正式公司化,改制為交通部100%持股的國營公司。
依郵政法第五條規定,郵局得經營下列業務:(1)遞送郵件、(2)儲金、(3)匯兌、(4)簡易人壽保險、(5)集郵及其相關商品、(6)郵政資產之營運。
郵政為國家保育行政之一環,負有提供社會大眾迅速、安全、普遍、低廉服務之任務,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但郵政的業務多屬以服務換取報酬的商業行為,必須面對市場競爭,自負盈虧。而官署體制郵政,屬於行政單位,運作皆須受到法令規章及行政程序約束,組織員額制度僵化,欠缺經營事業應有的機動性及彈性,由於經濟快速發展,科技日新月異,產品結構及社會結構遽變,企業員工漸趨老化等問題,使得郵政經營日益艱鉅。
為突破郵政經營困境,必須引進市場機制,將郵局轉變一個完整的企業體,政府乃參酌美、英、法、德、瑞典、瑞士等先進國家郵政機構營運方式,將郵政總局改制為公司組織。歷經許久的波折及不斷的溝通協調,在確定國營及合營等改制原則後,於2003年1月1日改制為國營公司,使郵局經營管理企業化、業務經營多角化、資金運用效益化、服務項目多元化及人力運用合理化等目標。 中華郵政為目前為國營事業獲利極高的企業,內部員工福利制度完善,內部升遷制度佳,加上工作穩定,享有終身的就業保障,是目前就業市場不可忽視的耀眼明星,有志於國營企業招考的考生,千萬不要放棄這一絕佳機會。
一、考試時間與應考資格
中華郵政從業人員甄試,屬於不定期招考的特殊考試,主要視招考機關的用人需求提報招考的考試,所以考試日期不固定。
考試別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報名方式 | ||
中華郵政從業人員甄試 | 尚未公告 | 尚未公告 | 一律採網路報名作業 | ||
最新國家考試年度計劃 | |||||
職階 | 類科 | 應考資格 | |||
營運職 | |||||
金融保險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 ||||
壽險精算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 ||||
投資管理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 |
||||
法務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組、所 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建築設計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機械工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電機工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會計稅務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系統分析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勞工安全 衛生管理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勞工安全管理或勞工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證者。 |
||||
郵儲業務 | 甲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乙 | |||||
丙 | |||||
丁 | |||||
專職職(一) |
電子商務 (網頁設計)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壽險管理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金融投資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 |
||||
法律事務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儲匯法規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圖書館管理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程式設計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機械設備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土木工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勞工安全 衛生業務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者。 |
||||
營建工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電力工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房地管理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郵儲業務 | 甲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乙 | |||||
丙 | |||||
丁 | |||||
專業職(二) 內勤 |
櫃台業務 | 高中(職)以上畢業。 | |||
外匯櫃台 | 高中(職)以上畢業。 | ||||
郵務處理 | 高中(職)以上畢業。 | ||||
專業職(二) 外勤 |
郵遞業務 |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小型汽車駕照(持照條件:A-無限制或正常)者。 |
|||
運輸業務 |
1.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大貨車駕照者。 |
二、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惟年滿65歲依規定應強制退休人員不予分發進用)
(四)學歷:須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
三、待遇與福利
等別 | 任用/俸額 |
營運職 | 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41級薪級起薪(月薪43,055元)。 |
專業職(一) | 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1級薪級起薪(月薪34,125元)。 |
專業職(二)內勤 | 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5級薪級起薪(月薪30,075元)。 |
專業職(二)外勤 | 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5級薪級起薪(月薪30,075元)。另依擔任工作之性質按中華郵政公司員工兼任工作加給每月應發款額表規定發給兼任駕駛加給及收投加給(郵遞業務類科全月約5,903元,運輸業務類科全月約7,619元)。 |
備註 | 實際薪資仍應以筆試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
一、甄試方式
各職階人員之甄試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
1.營運職: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各2科,共4科。
2.專業職(一)、(二):普通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2科,共3科。
(二)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人員採口試。
2.專業職(二)外勤人員採口試及體能測驗(搬運郵袋)。
【營運職/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 | 普通科目 |
營運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郵政三法(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英文(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
類科 | 考試科目 |
法務 | 1.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2.民法及金融法規 (含銀行法、票據法、保險法、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 |
企劃行銷 | 1.企業管理及個案分析;2.廣告學及行銷學 |
金融外匯 | 1.會計學及貨幣銀行學;2.外匯業務及票據法 |
資通安全管理 | 1.資訊系統及網路安全;2.作業系統與網路管理 |
外匯業務 | 1.貨幣銀行學及票據法;2.外匯業務 |
金融業務 | 1.會計學及貨幣銀行學;2.票據法 |
金融保險 | 1.保險學及保險法規;2.民法及強制執行法 |
壽險精算 | 1.保險學概要及保險數學;2.Excel VBA 及 Access VBA 程式 |
投資管理 | 1.投資學及財務分析;2.經濟學及財務工程 |
資產營運 | 1.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2.不動產投資管理與不動產經營管理 |
法律行政 | 1.民法及商事法;2.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郵政法務 |
1.民法及商事法 2.郵政法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建築設計 | 1.建築設計與法規;2.建築營造與估價 |
郵儲業務(甲) | 1.管理個案分析及行銷管理; 2.民法及經濟學 |
郵儲業務(乙) | 1.金融法規 (含票據法、保險法及公司法)及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2.民法及行政法 |
郵儲業務(丙) | 1.會計學及經濟學; 2.民法及票據法 |
郵儲業務(丁) |
1.資訊系統開發 (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程式語言 ) 2.資訊規劃與管理(含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網際路服務及應用、資訊安全)(資訊處) |
※營運職普通科目(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普通科目(2)郵政三法(採單選題,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英文(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專業科目為非選擇題(非選擇題題型依各專業類科科目性質而定,包括申論題、問(簡)答題、填充題、計算題、圖表實作等)。
【專業職(一)/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職(一) | ※國文(短文寫作、閱讀測驗)及英文 |
類科 | 考試科目 |
法律事務 | 1.民法;2.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電子商務 (企劃行銷) |
1.電子商務;2.行銷學 |
一般金融 | 1.會計學概要及貨幣銀行學概要;2.票據法概要 |
壽險核保 | 1.人身保險概論;2.人身保險核保理論與實務 |
壽險管理 | 1.保險法規概要;2.保險學概要 |
金融投資 | 1.經濟學概要;2.投資學概要 |
程式設計 | 1.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概要(含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料庫設計);2.邏輯推理 |
電力工程 | 1.輸配電學概要;2.基本電學 |
營建工程 | 1.營建法規與施工估價概要;2.建築設計與圖學概要 |
房地管理 | 1.民法概要;2.土地法規概要(含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
郵政法務 | 1.民法概要;※2.郵政三法概要(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物流業務 | 1.企業管理;2.物流管理 |
土木工程 | 1.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2.測量學概要 |
勞工安全 衛生業務 |
1.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概要;2.工業安全工程概要 |
電子修護 | 1.基本電學;2.自動化設備控制概要 |
機械設備 | 1.機械力學概要;2.機械設計概要 |
機械修護 | 1.應用力學(靜力、動力);2.自動化設備機械概要 |
郵儲業務(甲) |
1.經濟學概要及行銷管理概要 2.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郵政儲金匯兌法) |
郵儲業務(乙) |
1.金融法規概要 (含票據法、保險法及公司法)及民事訴訟法概要 2.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 、簡易人壽保險法) |
郵儲業務(丙) |
1.會計學概要及經濟學概要 2.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 、簡易人壽保險法) |
郵儲業務(丁) |
1.資訊系統開發概要 (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程式語言)及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2.資訊規劃與管理概要(含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網際路服務及應用、資訊安全) |
※專業職(一)普通科目為單選題,專業科目為非選擇題(非選擇題題型依各專業類科科目性質而定,包括申論題、問(簡)答題、填充題、計算題、圖表實作等)。
【專業職(二)內勤、外勤/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職(二) 內勤、外勤 |
內勤:※1.國文(短文寫作、閱讀測驗)及英文 外勤:※1.國文(單選題60%、閱讀測驗40%) |
類科 | 考試科目 |
櫃台業務 |
※1.企業管理大意 ※2.郵政三法大意(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外匯櫃台 |
※1.企業管理大意 ※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郵務處理 |
※1.企業管理大意 ※2.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
郵遞業務 |
※1.臺灣自然及人文地理; ※2.郵政法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
運輸業務 |
※1.臺灣自然及人文地理; ※2.郵政法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
※專業職(二)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為單選題。
二、成績計算(均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一)筆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2.比例:
(1)營運職:普通科目2科各占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2科各占筆試成績30%。
(2)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普通科目占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2科各占筆試成績35%。
3.普通、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分數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5.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總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正取名額2倍之人數(不足5人者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筆試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專業科目(1)、專業科目(2)、普通科目【普通科目(1)、普通科目(2)】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6.筆試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未達50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通知參加第二試。 (二)口試成績:
1.口試成績以100分計。
2.口試就下列項目綜合評分: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3.口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分數之和為口試總成績。 (三)體能測驗成績【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及專業職(二)外勤人員】:
1.體能測驗成績以100分計。
2.成績計算方式請參閱附件1。
3.體能測驗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分數之和為體能測驗總成績。
(四)甄試總成績: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人員
(1)筆試總成績占甄試總成績7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
(2)口試總成績占甄試總成績30%;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2.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
(1)筆試總成績占甄試總成績4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
(2)口試、體能測驗總成績各占甄試總成績30%;惟口試、體能測驗任一項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3.專業職(二)外勤
(1)筆試總成績占甄試總成績35%;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
(2)口試占甄試總成績30%、體能測驗占甄試總成績35%;惟口試、體能測驗任一項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五)甄試結果依甄試總成績順序擇優錄取,各類組正取或備取名額最後一名甄試總成績相同者,均採增額錄取。正取人員如係郵政現職員工,其原服務郵局同採增額錄取。
三、體能測驗(搬運郵袋)應注意事項
項目 | 注意事項 |
測驗時間 | 每人限為1分鐘;最多搬運14次(不論有無違規)。 |
搬運場地 | 定為5公尺(兩端均劃有界線,中點劃有虛線)。 |
使用郵袋 | 第140號郵袋,內裝空袋連同外袋共重30公斤。 |
測驗方式 | 在測驗場地之一端放置郵袋2袋,另一端放置1袋,測驗開始前,應試人站在起點放置2袋郵袋之間(可自行調整郵袋開口方向),聞主試人發「預備」口令,應試人得採彎腰姿勢,惟雙手不得碰觸郵袋。聞主試人發「開始」口令,即將其中任1袋搬至另一端界線外妥放落地,立即換搬另1袋(未換者扣5分)至起點界線外,如此往返換袋搬運,至主試人發「停止」口令時即在原地放落郵袋,退出測驗場地。搬運時姿勢不拘。 |
次數計算 |
開始之一端將郵袋搬至另一端放落在地(雙腳須落地,且均在端線外),算為1次。未過中線者不計次,已過中線未達另一端界線者,以半次計。 修正搬運前 8 次,每半次 5 分,達8 次可得 80 分,搬運第 8 次半起至第10 次,每半次 2 分,第 10 次半起至第14 次,每半次 1.5 分,達第 14 次即得滿分 100 分。 |
一、考試地點
郵局招考 | 考試地點 | 分台北、台中、高雄三考區舉行。 |
錄取分發區 | 各錄取分發範圍轄屬各級郵局地點,視其業務需要設缺分批分發進用。 | |
限制轉調 | 錄取人員分發進用後,試用期滿之翌日起,服務未滿三年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調。 |
二、各甄選類科工作內容
考試類科 | 類科 | 工作內容 |
營運職 | 法律行政 | 資產營運及不動產投資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郵務法務 | 各項採購與契約審閱、法律問題研究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金融保險法務 | 保險法令諮詢服務、執行法令相關遵循制度之研擬、規劃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風險管理 | 金融商品投資、風險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壽險精算 | 壽險商品設計、精算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資產業務 | 辦理固定資產房地購置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投資管理 | 國內外金融商品投資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商務資訊 | 集郵相關網站設置與維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外匯業務 | 外匯交易相關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金融業務 | 金融業務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金融保險 | 壽險契約保全及業務審核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授信業務 | 徵授信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行銷 | 集郵業務之企劃與行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系統分析 | 資訊系統規劃、程式開發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系統規劃 | 資訊系統規劃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網路通訊 | 資訊系統架構規劃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資料庫管理 | 資料庫系統開發與維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資訊安全 | 資訊安全管理、資訊安全管理體系維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消防設備 | 消防設計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機械工程 | 郵件處理機械設備規劃設計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機工程 | 水電規劃設計及施工監督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冷凍空調 | 空調設計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建築設計 |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建築工程 | 營建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資產營運 | 辦理固定資產房地購置、資產營運、不動產投資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郵儲業務 | 營業部門(含櫃台)基金銷售業務及郵儲壽險等相關業務處理與推廣。 | |
專業職(一) | 圖書館管理 | 郵政博物館圖書室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法律事務 | 郵政法規制定、修正案及契約書審查意見之初擬,訴訟案及法律事務之處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一般金融 | 儲金匯兌業務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一般資訊 | 資訊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子商務(資訊) | 郵政商城網站資訊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子商務(網頁) | 郵政商城網頁規劃設計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子商務管理 | 電子商務網站維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子商務行銷 | 電子商務網站營運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子商務 (企劃行銷) |
電子商務、企劃行銷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壽險經紀 | 壽險經代業務行銷策略之研擬、規劃、執行等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壽險管理 | 壽險契約保全及帳務審核等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壽險核保 | 核保作業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壽險理賠 | 健康保險理賠作業等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壽險法規 | 協助辦理法規擬訂、修正、檢視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儲匯法規 | 儲匯業務法規之修訂、解釋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財務管理 | 基金業務之規劃、管理分析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資產管理 | 房地資產經營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證券投資 | 證券投資等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金融投資 | 國內外金融商品交易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統計研析 | 郵政各項業務統計資料之研析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物流業務 | 物流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營建工程 | 營建工程類科均擔任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土木工程 | 營繕工程規劃、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機工程 | 局屋整修工程水電、空調規劃設計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子工程 | 郵政機具設備規劃設計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力工程 | 局屋整修相關水電空調工程規畫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資訊處理 | 郵政業務或客製化程式設計、資料分析與客戶洽談系統界接管理相關工作。 | |
程式設計 | 程式開發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房地管理 | 房地資產經營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郵政法務 |
1.協助郵政法規制定、解釋及規章須知修訂。 2.契約之審核。 3.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勞工安全 衛生業務 |
職業安全、職業衛生管理災害緊急應變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電子修護 | 電子修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專業職 (二)內勤 |
櫃台業務 | 各級郵局營業窗口櫃台作業及相關業務推廣工作。 |
外匯櫃台 | 各級郵局外匯、營業窗口櫃台作業及相關業務推展工作。 | |
郵務處理 | 各級郵局郵務營業櫃台、各郵件(遞)部門郵件處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專業職 (二)外勤 |
郵遞業務 | 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 |
運輸業務 | 外勤大卡車駕駛、籃車運輸、郵件交運、上收及其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108年職階人員試題與選擇題解答
營運職
金融保險(N8801) 建築設計(N8802) 投資管理(N8803) 系統分析(N8804) 資通安全管理(N8805) 資料庫管理(N8806)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1)(N8807)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2)(N8808)
郵儲業務-甲(N8809、N8810、N8811)郵儲業務-乙(N8812)郵儲業務-丙(N8813)郵儲業務-丁(N8814)
金融投資(N8901)一般金融(N8902)壽險核保(N8903)資安與網路管理(N8904)系統操作(N8905)一般資訊(N8906)電子商務(企劃行銷)(N8907)圖書館管理(N8908)電子修護(1)(N8909)、電子修護(2)(N8910)、電子修護(3)(N8911)、電子修護(4)(N8912)營建工程(1)(N8913)、營建工程(2)(N8914)、營建工程(3)(N8915)、營建工程(4)(N8916)、營建工程(5)(N8917)電力工程(1)(N8918)、電力工程(2)(N8919)程式設計(N8920)房地管理(N8921)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N8922)、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N8923)、職業安全衛生業務(3)(N8924)、職業安全衛生業務(4)(N8925)土木工程(1)(N8926)、土木工程(2)(N8927)
郵儲業務-甲(N8928、N8929、N8930)郵儲業務-乙(N8931)郵儲業務-丙(N8932)郵儲業務-丁(N8933、N8934、N8935)
外匯櫃台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類
郵務處理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類
櫃台業務 櫃台業務-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
郵遞業務 運輸業務
107年職階人員試題與選擇題解答
營運職
投資管理(L6701) 系統分析(L6702) 商務資訊(L6703) 電機工程(L6704) 建築設計(L6705) 郵儲業務-甲(L6706、L6707、L6708) 郵儲業務-乙(L6709) 郵儲業務-丙(L6710、L6711) 郵儲業務-丁(L6712、L6713)
一般金融(L6801)儲匯法規(L6802)一般資訊(L6803)網路管理(L6804)電子商務(一般資訊)(L6805)電子商務(網頁設計)(L6806)勞工安全衛生業務(L6807)電力工程1(L6808)、電力工程2(L6809)、電力工程3(L6810)機械修護1(L6811)、機械修護2(L6812)電子修護1(L6813)、電子修護2(L6814)金融投資(L6815)營建工程1(L6816)、營建工程2(L6817)、營建工程3(L6818)房地管理1(L6819)、房地管理2(L6820)機械設備1(L6821)、機械設備2(L6822)郵儲業務-乙(L6823、L6824)郵儲業務-丁(L6825、L6826、L6827、L6828、L6829、L6830、L6831)
櫃台業務 郵務處理
郵遞業務 運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