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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9高普考.地方特考考試日期.考試科目.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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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考試時間、應考資格與薪資》

一、考試時間與應考資格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高普考),為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約在每年7月舉行。

考試別 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報名方式
109年高考三級 109.03.13-03.23 109.07.05-07.07;因應新冠狀疫情延至07/19-07/21 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109年普通考試 109.07.03-07.04因應新冠狀疫情延至07/17-07/18
最新國家考試年度計劃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高考)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學系畢業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普通考試(普考)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備註】 1.公職社工師:除具有高考三級應考資格之一外,須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技術類科:除具有高考三級或普通考試,應考資格之一外,須符合各類科所規定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始得報考。


二、任用職等與薪資給予
下列錄取人員薪資給與標準,依前揭法規及行政院民國100年6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000406581 號函修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民國100年7月1日生效)規定,摘錄彙整如下:

等別 任用 俸額 專業加給 合計
高考三級(高考) 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者 24,440元 18,910元 43,350元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者 25,435元 20,790元 46,225元
普通考試(普考)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 18,445元 17,830元 36,275元
備註 本表係以現行一般行政機關(銓敘部)為計算實例供應考人參考,惟實際薪資仍應以筆試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一、高考三級(高考)成績計算
1.高考三級(高考)以普通科目平均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2科)平均成績占20%;專業科目(6科)平均成績占80%。
2.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五十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3.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4.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十一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筆試免列考普通科目。

【高考三級(高考)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 普通科目
高考三級(高考)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類科 專業科目
一般行政 ◎1.行政學、◎2.行政法、3.公共管理、4.政治學、5.公共政策、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一般民政 ◎1.行政學、◎2.行政法、3.地方政府與政治、4.政治學、5.公共政策、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宗教行政 ◎1.行政法、2.宗教學概論、3.宗教人類學、4.宗教社會學、5.比較宗教學、6.宗教法規
客家事務行政 ◎1.行政法、◎2.行政學、3.社會學、4.公共政策、5.客家歷史與文化、6.客家政治與經濟
社會行政 ◎1.行政法、2.社會學、3.社會工作、4.社會研究法、5.社會福利服務、6.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人事行政 ◎1.行政法、◎2.行政學、3.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4.現行考銓制度、5.各國人事制度、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戶政 ◎1.行政法、2.地方政府與政治、3.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4.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5.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公職社會工作師 ◎1.行政法、2.社會工作實務、3.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勞工行政 ◎1.行政法、◎2.經濟學、3.就業安全制度、4.勞資關係、5.社會學、6.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文化行政 1.世界文化史、2.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3.本國文學概論、4.藝術概論、5.文化人類學、6.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教育行政 ◎1.行政法、2.比較教育、3.教育行政學、4.教育心理學、5.教育哲學、6.教育測驗與統計
技職教育行政 ◎1.行政法、2.技職教育行政、3.技職教育理論與實務、4.技職教育歷史與哲學、5.比較技職教育、6.教育測驗與統計
體育行政 ◎1.行政法、2.世界體育史、3.運動自然科學、4.體育行政與管理、5.體育原理、6.運動社會學
國際文教行政 1.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2.教育行政學、3.國際關係、4.世界文化史、5.比較教育、6.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韓文、阿拉伯文、俄文、馬來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除英文外,其餘語文兼試基礎英文,占30%)(選試科目)
新聞 1.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2.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3.傳播理論、4.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5.新聞英文、6.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韓文、阿拉伯文、俄文、土耳其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財稅行政 ◎1.租稅各論、◎2.民法、◎3.財政學、◎4.經濟學、◎5.會計學、◎6.稅務法規
金融保險 ◎1.經濟學、◎2.會計學、3.貨幣銀行學、4.保險學、5.金融保險法規、6.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統計 1.統計學、◎2.經濟學、3.資料處理、4.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5.抽樣方法、6.迴歸分析
會計 ◎1.中級會計學、◎2.財政學、◎3.成本與管理會計、◎4.政府會計、◎5.審計學、◎6.會計審計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財務審計 ◎1.政府會計、◎2.審計學(含政府審計)、3.審計應用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4.財報分析、5.管理會計、6.內部控制之理論與實務
績效審計 1.財務行政、2.審計應用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3.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4.公共管理、◎5.審計學(含政府審計)、6.公共政策
法制 ◎1.民法、◎2.行政法、3.刑法、4.商事法、5.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6.立法程序與技術
國際經貿法律 1.國際公法、◎2.經濟學、3.世界貿易組織法規、4.國際貿易實務(包括貿易救濟實務)、5.貿易政策與法規(包括貿易救濟法規)、6.商事法
法律廉政 ◎1.行政學、◎2.行政法、3.社會學、4.刑法、5.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6.刑事訴訟法
財經廉政 ◎1.行政學、◎2.行政法、◎3.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4.社會學、5.心理學、6.公務員法(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經建行政 ◎1.經濟學、2.商事法、3.統計學、4.貨幣銀行學、5.國際經濟學、6.公共經濟學
公平交易管理 ◎1.行政法、◎2.經濟學、◎3.民法、4.公平交易法、5.產業經濟學、6.行銷學
企業管理 1.人力資源管理、◎2.經濟學、3.行銷管理、4.企業政策、5.財務管理、6.生產與作業管理
工業行政 1.統計學、2.人力資源管理、3.工業管理、4.產業經濟學、5.計算機概論、6.管理學(包括策略規劃與計畫管理)
商業行政 ◎1.行政法、◎2.經濟學、◎3.民法、4.公司法、5.證券交易法、6.貨幣銀行學
農業行政 ◎1.行政法、2.農業概論、3.農業經濟學、4.農業發展與政策、5.農產運銷、.6統計學
智慧財產行政 ◎1.行政法、2.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3.民法、4.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5.公平交易法、6.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消費者保護 ◎1.行政法、2.經濟學、◎3.民法、◎4.行政學、5.消費者行為、6.消費者保護法及商品標示法
僑務行政 ◎1.行政法、◎2.經濟學、3.外國文(英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韓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4.僑務行政、5.比較政府、6.國際關係
衛生行政 1.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3.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4.衛生法規與倫理、5.流行病學、6.生物統計學
醫務管理 1.醫療機構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2.醫療機構財務與品質管理、3.醫療資訊系統、4.醫療制度與衛生法規、5.生物統計學與流行病學、◎6.經濟學
環保行政 1.環境規劃與管理、2.環境衛生學、3.環保行政學、4.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5.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6.環境科學
地政 1.土地登記、2.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3.土地法規、4.土地經濟學、5.土地政策、6.不動產估價
公產管理 1.公產管理法規(包括國有財產法規、地方公產管理法規及政府採購法)、2.不動產投資分析、3.民法(包括總則、債與物權)、4.土地法規、5.土地開發及利用(包括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不動產信託)、6.不動產估價
圖書資訊管理 1.圖書館管理、2.圖書資訊學、3.技術服務、4.讀者服務、5.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6.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檔案管理 1.檔案學、2.本國政治制度史、3.檔案館管理、4.檔案技術服務、5.檔案使用者服務、6.檔案資訊化
交通行政 1.運輸管理學、2.運輸規劃學、3.運輸學、4.運輸經濟學、5.交通政策、6.交通行政
觀光行政 1.觀光學、2.觀光行銷學、3.觀光行政與法規、4.觀光資源規劃、5.旅運經營學、6.觀光英語(或選試觀光日語)
航運行政 1.海運學;2.航業經營管理;3.港埠經營管理;4.物流運籌管理;5.航運與港埠政策;6.航港法規
農業技術 1.作物生產概論、2.作物學、3.作物生理學、4.土壤學、5.作物育種學、6.試驗設計
林業技術 1.森林生態學(包括保育)、2.林政學、3.樹木學、4.育林學、5.森林經營學、6.林產學
土木工程 1.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2.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3.測量學、4.結構學、5.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6.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公職土木工程技師 1.工程規劃及養護管理;2.行政法、工程契約、營建及其相關法規
結構工程 1.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2.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3.結構學、4.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5.鋼結構設計、6.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
水利工程 1.水文學、2.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3.流體力學、4.水資源工程學、5.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6.渠道水力學
環境工程 1.流體力學、2.環境規劃與管理、3.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4.水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5.廢棄物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6.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包括相關法規)
建築工程 1.建管行政;2.建築營造與估價;3.建築結構系統;4.建築環境控制;5.營建法規;6.建築設計
公職建築師 1.建管行政;2.營建法規與實務;3.建築結構系統
機械工程 1.機械設計、2.熱力學、3.工程力學(含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4.流體力學、5.自動控制、6.機械製造學(含機械材料)
電力工程 ◎1.工程數學、2.電路學、3.計算機概論、4.電子學、5.電機機械、6.電力系統
電子工程 ◎1.工程數學、2.電路學、3.計算機概論、4.電子學、5.電磁學、6.半導體工程
電信工程 ◎1.工程數學、2.電路學、3.電子學、4.電磁學、5.計算機概論、6.通信與系統
資訊處理 1.資料結構、2.程式語言、3.資通網路、4.系統專案管理、5.資料庫應用、6.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
食品衛生檢驗 1.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2.食品分析與檢驗、3.食品化學、4.食品微生物學、5.食品加工學、6.生物統計學
公職食品技師 1.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2.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公職醫事檢驗師 1.實驗室生物安全暨品質管理;2.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測量製圖 1.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2.地理資訊系統、3.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4.大地測量(包括測量平差法)、5.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6.地圖學
公職測量技師 1.誤差理論與實務;2.行政法、土地測量及其相關法規
公職藥師 1.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2.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交通技術 1.運輸學、2.交通工程、3.運輸規劃學、4.交通安全、5.交通控制、6.統計學
航海技術 1.航海學;2.船藝學;3.航行設備;4.海上人命安全;5.海事英文;6.航港法規
輪機技術 1.內燃機;2.渦輪機;3.輔機;4.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5.輪機管理與安全;6.船舶法規
天文 1.天文學、2.天文觀測、3.近代物理、4.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5.宇宙學、6.太陽系
氣象 1.大氣測計學(包括傳統觀測與遙測)、2.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3.氣候學(包括氣象統計)、4.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5.大氣動力學、6.大氣物理學(包括大氣輻射與雲物理)
工業設計 1.產品造形學(包括造形原理、色彩學、美學)、2.工業設計概論、3.人因工程(包括人體工學)、4.設計方法、5.材料及製造程序(包括金屬及塑膠)、6.產品設計(應試時間四小時)
衛生技術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2.生物技術學、3.公共衛生學、4.生物統計學、5.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6.衛生行政與法規
公職護理師 1.公共衛生政策;2.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公職臨床心理師 1.臨床心理實務;2.行政法、臨床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公職諮商心理師 1.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2.行政法、諮商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公職營養師 1.公共衛生政策(包括食品營養及衛生安全);2.行政法、食品營養及其相關法規
公職醫事放射師 1.醫用放射線設備及其安全作業;2.行政法、醫事放射及其相關法規
公職防疫醫師 1.傳染病學及流行病學;2.行政法、傳染病防治及其相關法規
工業工程 1.工程經濟學、2.人因工程、3.作業研究、4.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5.生產計劃與管制、6.設施規劃
工業安全 1.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2.工業安全衛生法規、3.人因工程、4.工業衛生概論、5.安全工程、6.機電防護與防火防爆
環保技術 1.環境污染防治技術、2.環境衛生學、3.環境科學、4.環境影響評估技術、5.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6.環境規劃與管理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二、普通考試(普考)成績計算
1.普通考試(普考)以各科目(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4科)平均成績計算之。
2.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五十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3.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普通考試(普考)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 普通科目
普通考試(普考)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類科 專業科目
一般行政 ※1.行政學概要、※2.行政法概要、◎3.公共管理概要、◎4.政治學概要
一般民政 ※1.行政學概要、※2.行政法概要、◎3.地方自治概要、◎4.政治學概要
宗教行政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宗教學概要、4.宗教法規概要
客家事務行政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4.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社會行政 ※1.行政法概要、◎2.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3.社會工作概要、4.社會研究法概要
人事行政 ※1.行政學概要、※2.行政法概要、3.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戶政 1.行政法概要、※2.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3.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勞工行政 ※1.行政法概要、2.就業安全制度概要、3.勞資關係概要、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文化行政 1.本國文學概要、2.世界文化史概要、3.藝術概要、4.文化行政概要
教育行政 ※1.行政法概要、2.教育概要、3.心理學概要、4.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技職教育行政 ※1.行政法概要、2.技職教育行政概要、3.技職教育理論與實務概要、4.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新聞行政 1.新聞學概要、2.國際現勢概要、3.傳播法規概要、4.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選試科目)
新聞廣播 1.新聞學概要、2.新聞廣播概要(包括廣播實務)、3.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選試科目)、4.實地考試:國語播音(50%)與閩南語播音(50%)或國語播音(50%)與客語播音(50%)(選試科目)
財稅行政 ◎1.財政學概要、◎2會計學概要、◎3.稅務法規概要、◎4.民法概要
金融保險 ※1.經濟學概要、◎2.會計學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4.保險學概要
統計 1.統計學概要、※2.經濟學概要、3.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4.資料處理概要
會計 ◎1.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2.政府會計概要、◎3.審計學概要、◎4.會計學概要
審計 ◎1.會計學概要、◎2.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3.審計學概要、4.審計應用法規概要(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經建行政 ※1.經濟學概要、2.統計學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4.國際經濟學概要
企業管理 1.人力資源管理概要、※2.經濟學概要、3.財務管理概要、4.行銷管理概要
工業行政 1.統計學概要、2.工業管理概要、3.工程經濟概要、※4.計算機概要
商業行政 ※1.行政法概要、※2.經濟學概要、◎3.民法概要、4.商業概論
農業行政 1.農業概要、2.農業經濟學概要、3.農業行政概要、4.農業推廣概要
僑務行政 ※1.行政法概要、2.僑務行政概要、3.國際關係概要、4.外國文(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德文、韓文、阿拉伯文)(選試科目)
衛生行政 ◎1.衛生行政學概要、2.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3.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4.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環保行政 1.環保行政學概要、2.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3.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4.環境科學概要
地政 1.土地利用概要、2.民法物權編概要、3土地登記概要、4.土地法規概要
公產管理 1.土地法規概要、2.土地利用概要、3.民法物權編概要、4.公產管理法規概要
圖書資訊管理 ◎1.圖書資訊學概要、2.技術服務概要、3.讀者服務概要、4.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檔案管理 1.檔案學概要、2.檔案技術服務概要、3本國近代史概要、4.檔案資訊服務概要
法律廉政 ※1.行政法概要、2.刑法概要、3.刑事訴訟法概要、4.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財經廉政 ※1.行政法概要、※2.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3.心理學概要、4.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交通行政 1.運輸管理學概要、2.運輸學概要、3.運輸經濟學概要、4.交通行政概要
觀光行政 1.觀光學概要、2.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3.旅運經營學概要、4.觀光行銷學概要
航運行政 1.海運學概要;2.航業經營管理概要;3.港埠經營管理概要;4.航港法規概要
農業技術 1.作物概要、2.作物改良概要、3.植物保護概要、4.土壤與肥料概要
林業技術 1.森林生態學概要(包括保育)、2.林產學概要、3.育林學概要、4.森林經營學概要
土木工程 1.工程力學概要、2.測量學概要、3.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4.土木施工學概要
水利工程 1.水資源工程概要、2.流體力學概要、3.土壤力學概要、4.水文學概要
環境工程 1.流體力學概要、2.廢棄物處理工程概要、3.水處理工程概要、4.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機械工程 1.機械設計概要、2.機械製造學概要、3.機械力學概要、4.機械原理概要
電力工程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電工機械概要、4.輸配電學概要
電子工程 ※1.計算機概要、2.電子學概要、3.基本電學、4.電子儀表概要
電信工程 ※1.計算機概要、2.基本電學、3.通信系統概要、4.電子學概要
資訊處理 ※1.計算機概要、2.資料處理概要、3.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4.程式設計概要
食品衛生檢驗 1.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概要、2.食品分析與檢驗概要、3.食品化學概要、4.食品微生物學概要
測量製圖 1.測量學概要、2.測量平差法概要、3.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4.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
交通技術 1.交通工程概要、2.運輸規劃概要、3.統計學概要、4.交通控制概要
航海技術 1.航海學概要;2.船藝學概要;3.航行設備概要;4.海事英文
輪機技術 1.船舶主機概要;2.船舶輔機概要;3.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概要;4.船舶法規概要
天文 1.天文學概要、2.天文觀測概要、3.微積分、4.普通物理學概要
氣象 1.大氣科學概要、2.微積分、3.天氣學概要(包括基礎天氣分析與基礎大氣動力學)、4.大氣測計學概要
衛生技術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2.生物技術學概要、3.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4.流行病學概要
工業工程 1.人因工程概要、2.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概要、3.生產計畫與管制概要、4.設施規劃概要
工業安全 1.工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2.工業安全管理概要(包括應用統計)、3.工業衛生概要、4.安全工程概要
環保技術 1.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2.環境化學概要、3.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4.環境科學概要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

考試類科/年度 106年 107年 108年
高考三級 普通考試 高考三級 普通考試 高考三級 普通考試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一般行政 111 134 138 245 131 172 112 189 102   104  
一般民政 38 46 111 160 29 36 100 122 14   59  
宗教行政 - - - - 1 1 - - -   - -
客家事務行政 5 14 - - 4 4 2 5 4   2  
社會行政 56 63 53 102 50 62 42 92 41   51  
人事行政 138 147 42 116 102 112 21 60 91   36  
戶政 27 32 42 59 24 29 28 44 15   31  
公職社工師 113 129 - - 137 161 - - 110   - -
勞工行政 87 94 10 34 56 61 46 84 23   61  
文化行政 19 21 9 18 17 26 10 18 19   13  
教育行政 61 74 19 57 64 74 8 27 50   16  
體育行政 9 11 - - 9 9 - - 2   - -
新聞(英文) 7 9 2 5 14 16 10 19 11   4  
新聞(日文) - - - - - - - - 1   -  
財稅行政 158 180 78 192 175 197 59 183 182   60  
金融保險 37 42 15 41 42 52 10 34 30   11  
統計 28 39 6 11 33 37 7 23 9   2  
會計 168 180 87 236 149 162 32 141 100   60  
財務審計 17 17 - - 17 17 - - 16   - -
績效審計 7 7 - - 7 7 - - 5   - -
法制 34 45 - - 35 44 - - 26   - -
法律廉政 52 72 10 24 52 52 10 20 52   7  
財經廉政 16 22 4 14 20 20 5 14 18   5  
經建行政 62 73 28 72 47 64 14 42 27   16  
公平交易管理 1 1 - - 1 1 - - 1   - -
企業管理 - - - - 1 1 - - 1   - -
工業行政 4 0 2 0 5 4 2 2 1   1  
商業行政 11 11 5 11 6 6 3 6 1   - -
農業行政 12 12 8 11 10 14 5 11 7   5  
智慧財產行政 3 3 - - 4 4 - - 4   - -
僑務行政(英文) 3 3 1 1 - - 1 1 2   - -
僑務行政(西文) - - - - 3 3 - - 1   - -
衛生行政 28 34 20 45 48 55 6 22 19   12  
醫務管理 - - - - 5 6 - - 5   - -
環保行政 14 15 13 26 16 20 7 17 14   12  
地政 77 84 39 72 74 92 28 71 43   30  
博物館管理(英文) - - - - 1 1 - - -   - -
圖書資訊管理(英文) 15 21 - - 14 17 - - 12   - -
圖書資訊管理 - - 13 24 - - 13 27 - - 4  
檔案管理 2 2 - - 2 2 - - 1      
交通行政 22 29 17 39 27 37 31 56 22   23  
觀光行政(英語) 4 6 - - 1 2 - - 3   - -
觀光行政(日語) 6 6 - - 2 2 - - 2   - -
觀光行政 - - - - - - 2 2 - - 1  
航運行政 5 5 1 3 4 4 3 5 7   2  
農業技術 41 48 12 25 30 36 10 18 16   7  
土木工程 414 452 144 351 331 303 135 308 311   140  
機械工程 60 68 33 49 31 36 21 33 26   15  
電力工程 62 71 51 78 73 85 42 74 51   31  
電子工程 44 37 26 39 31 35 35 47 21   22  
電信工程 2 3 10 14 4 4 15 16 1   13  
資訊處理 83 103 45 101 91 117 56 111 81   56  
食品衛生檢驗 9 9 5 13 6 6 2 5 8   4  
測量製圖 77 90 28 64 56 46 18 46 53   21  
交通技術 54 55 51 57 52 61 43 83 29   21  
航海技術 3 3 5 8 4 6 3 4 8   2  
衛生技術 27 36 31 42 42 56 3 4 40   26  
環保技術 45 52 58 44 25 34 40 47 4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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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一、考試地點及錄取分發區

高考三級
普通考試
考試地點 分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三考區舉行。
錄取分發區 考取後擇優錄取,填選志願,屬全國性分發,從中央到基層都有。
限制轉調 及格人員於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二、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一般行政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主計處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一般民政 內政部、各縣市戶政單位、各鄉鎮市區公所、鄉里長辦公室、民政局、兵役課、民政課等機關等。 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宗教行政 內政部、民政局等。 宗教政策、制度、法規與計畫之擬定、宗教團體之許可與輔導管理、宗教活動、宗教交流與寺廟登記之輔導管理、宗教團體與宗教行政人員之訓練輔導及宗教類公益信託之許可與監督等。
客家事務
行政
(客家行政)
行政院客委會、各縣市政府機關、觀光局、藝文園區等。 客家文化藝術活動推廣業務、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廣規劃執行、辦理視覺及表演藝術活動策劃執行、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文化、民族禮儀等業務。
社會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就業服務中心、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宣導合作教育、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人事行政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室、銀行人事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銓敘部、考選部等。 辦理考選行政、人事行政、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
戶政 內政部戶政司、戶政事務所、民政局等。 辦理戶籍行政相關工作、戶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公職社工師 各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法務部矯正署、各級學校單位等。 社會工作服務之執行、特殊危機個案處理及社區相關資源連結等:社會福利中心志願服務人員組訓、管理、輔導等事項;兒童、少年及老人之保護服務、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服務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勞工行政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各縣市勞工保險局、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等。 勞政業務、勞工行政相關工作、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文化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全國藝文單位,如文建會、各縣市文化局、文化處等。 舉辦許多的靜態或動態藝文活動、親身參與各項藝文活動的籌畫、監督等工作。
教育行政 各縣市政府機關、教育部、教育局、各級學校單位等。 普考多為學校幹事、高考例如督學,工作內容多為行政工作規劃,如:校地勘查、學區規劃等。
體育行政 教育部體育署、各縣市政府教育局、體育局、體育處等。 學校體育、國民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與運動設施之規劃、推動、監督與協調、國際體育活動及體育學術之研究發展等工作。
國際
文教行政
教育部。 國際學術合作業務、辦理國際會議、公費留學考
試、外賓邀訪接待、外國獎學金生業務、推動海外
華語文教育、兩岸學術交流業務等。
新聞 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各縣市政府新聞局、觀光旅遊局等。 傳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傳播行政、國內宣傳業務之推動、地方政府宣傳業務之督導、新聞業務之輔導、輿論公意之蒐集與分析、國際宣傳工作策劃、駐外新聞機構之指揮考核、國際展覽之參加策劃、電影事業與從業人員之輔導、電影機構團體之輔導管理、分級與准演執照之核發、違法電影(錄影)之修剪、國際活動新聞資料之蒐集、外國記者之聯絡及外國新聞從業人員來華訪問之接待等工作。
財稅行政 各區國稅局、各縣市政府機關、稅務局、稅捐稽徵處、稅捐稽徵所、健康保險局等。 稅務工作、辦理國稅業務。如:查稅、受理繳稅、稽查、稅務資料處理、歸檔建檔、例行稅務受理。
金融保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央銀行、勞工保險局、健康保險局、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等。 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協助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電腦處理或現金收付及保管等業務。
統計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主計處、勞工委員會統計處、各縣市政府主計室、會計室等。 辦理主計業務、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分析。
會計 司法院會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各部會所屬會計室、各政府機關及學校主計處、會計室等。 綜理各項會計業務,管理機關內部經費,從年度預算編制、使用、核銷、審計等事項。
財務審計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績效審計
法制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縣市政府法制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受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法制相關業務業務、辦理法制作業、公平交易法規之研擬解釋及案件調查處理。
國際經貿
法律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施政有關法令制度與法令規章之研擬、核議、諮商、解答,訴願、申訴、再申訴、復審、國家賠償與調解事作之審議及立法方面之輔助事務等工作。
財經廉政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整肅行政風氣、接受民眾申訴、政令宣導、防貪防瀆等,例如法令規定:承包工程每一百萬以上即需要政風人員簽署才可發包。
法律廉政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辦理政風業務、政令宣導及肅查貪瀆各項業務。
經建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央銀行、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辦理經建行政、工商發展登記、工商輔導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
公平交易
管理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對事業獨占、結合、聯合、不公平競爭行為案件之調查處理及疑義釋答等工作。
企業管理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國防部軍備局等。 公民營企業、公用事業及專賣事業之規劃、監督、管理與發展等工作。
工業行政 各縣市政府機關、經濟發展局等。 工業發展、工業升級、工業區之開發與管理、工廠之登記、調查與管理、工業技師之登記與監督及工業團體目的事業之指導監督等工作。
商業行政 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經濟發展局、工商發展局、商業處、市場處等。 商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公司與商業之登記管理、商品展覽與推廣、國內外商情調查、物資調節供應、市場管理及商業現代化推展等工作。
農業行政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業發展局、漁業管理所、各縣市政府機關、農業局、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農業政策之擬訂、農業推廣與農產運銷之督導、農地改革與利用規劃、農業與農民組織之輔導、農業技術人員之培訓、農業資源管理應用、農村綜合發展、農民生活改善及農作物災害補助等工作。
智慧財產
行政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財產權政策與制度之擬訂、觀念宣導、資料搜集研究管理、侵害智慧財產權之協助取締、專利案之程序審查、異議、舉發、撤銷與消滅、專利權管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之登記與管理及營業秘密保護等工作。
僑務行政 僑務委員會。 僑民經貿事業、僑民團體輔導、僑民權益維護、僑民文教、僑民身分認定及海外文宣等工作。
衛生行政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國民健康局、中央健康保險局,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所等。 醫療衛生法規之擬訂、醫療體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糾紛之處理及其他衛生相關業務等工作。
醫務管理 國立醫學院附設醫院及所屬機關。 績效及醫務管理工作、醫療費用之醫務管理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等醫務管理相關工作。
環保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各縣市環境保護局等。 環境影響評估、空氣品質保護、噪音與振動管制、水質保護、廢棄物管制、土壤與地下水污染整治
、國際環境保護合作事業策劃促進及環保專業證照之核發與管理等環境保護行政性業務等工作。
地政 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地政司、交通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都市發展局、城鄉發展局、財政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 辦理地政、土地徵收地價、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博物館管理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1)藏品編目、登錄、點驗、維護與修復。
(2)典藏相關法規、作業規範之研擬及訂修。
(3)庫房設施與環境改善規劃。
(4)典藏數位化資料庫之規劃及推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公產管理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等。 地政與財經相關業務。
圖書
資訊管理
央圖、各縣市圖書館、各鄉鎮市區公所、文化局及國立大學圖書館等。 圖書資訊之蒐集、採訪、分類、編目、建檔、推廣輔導與利用、館際合作、特殊讀者(視覺及聽覺障礙者等)服務、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資訊服務提供、圖書館資訊化管理、電傳視訊及有關圖書資訊學書刊之編譯與出版等工作。
檔案管理 檔案管理局、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等。 檔案資料之徵集、點收、立案、編目、保管、檢調、清理與安全維護、典藏保存技術、應用與資訊服務之提供、檔案館管理及有關檔案管理學書刊之編譯與出版等工作。
交通行政 交通部所屬各級單位、公路總局、捷運局、高速鐵路局、高速公路局及各縣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等。 交通行政相關業務如: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及相關業務之執行。
觀光行政 中央及各縣市觀光旅遊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 處理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如:計畫、研擬、審核、督導及執行觀光發展業務。
農業技術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各縣市政府農業局及鄉鎮市區公所及農工職業學校等。 辦理高冷地各項作物品種改良之研究、高冷地作物栽培技術改進研究、山地農作物栽培技術指導及講習、集村農舍農民資格審查及獎勵補助、作物生產科及農地利用管理科農業技術等相關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林業技術 臺大實驗林管理處、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林區管理處及各縣市政府等。 對種苗培育、幼林造植撫育、森林病蟲害與鳥獸為害防除、森林防火,林地利用發展、森林遊樂區規劃與設置、森林資源調查統計、森林土壤水源保持、生態保育及遙感探測等工作。
土木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水利署及工業局、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工務局、農委會林務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工程之計畫規劃、測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施工圖說、施工規範與施工說明書編訂、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與審核、建築物與結構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工程材料之應力與應變之分析及工程材料之物理性與化學性質等。
結構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水利署水資源局、河川局、各縣市政府建設局、工務局、水利局等。 設計營建物結構主體,尤其著重設計抵抗外力的系統,確保房屋、橋梁、道路、水壩等建物安全等工作。
水利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水資源局、河川局、各縣市政府水利局、消防局、建設局、工務局、及各鄉鎮區公所等。 水資源勘查開發、水利設施與用水管理、港灣工程、農業與水利工程之計畫設計、水文分析審查、水資源發規劃審查、水工結構物水理分析審查、水文、水工結構物與裝具之管理檢查、施工圖說與規範之擬訂及工程預算之編定等工作。
環境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公路總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各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各縣市政府水利局、環保局等。 環境工程所涵蓋之水處理、廢污水、上、下水道、空氣、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制、廢棄物處理、噪音防制、毒性物質處理與環境影響評估及各項工程配合環境工程辦理之測繪、規劃、設計、施工、設備選用、安裝、檢查、操作、管理與檢測等工作。
機械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環保局、水利局、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勞委會所屬機構、國防部軍備局、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裝備維修支援、系統測試評估、機械工程相關業務、衛生下水道機械工程之施工管理、城市舞台之舞台、燈光、音響各項專業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電力工程 各縣市政府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能源局、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法務部矯正署、港務局、廣播電臺、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國父紀念館、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辦理電業法、相關子法及促進用電安全方案、機電工程規劃設計、AM、FM發射系統、機電工程設備保養辦理電力工程、電纜電路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電子工程 各縣市政府機關、內政部警政署、空中勤務總隊、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標準檢驗局、國防部軍備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廣播電臺等。 AM、FM發射系統、成音工程設備保養及維修等相關業務、裝備維修及支援、辦理專利申請案審查、辦理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作業。
電信工程 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等。 辦理民防管制中心防情報務業務、負責防情HF無線電報收、發傳遞作業、負責警報系統、有(無)線電話操作維修故障排除,保持暢通、辦理民防管制中心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輪值勤務及無線電報通信技術運用。
資訊處理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交通部公路總局、中央氣象局、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中央銀行、故宮博物院、司法院及地方法院、各縣市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辦理資訊處理業務、資訊系統維護、維修、架設、網管等相關事項。
食品衛生
檢驗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等。 藥品、濫用藥物、醫療器材、化妝品、食品添加物、污染物、重金屬、包裝與清潔之抽查檢驗及病媒、寄生蟲、病毒、細菌、疫病蟲害、海空港口檢疫與傳染病個案檢體等之檢驗與方法之研訂等工作。
測量製圖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事務所、城鄉發展局等。 1.測量:含大地測量、河川與海洋測量、航空攝影測量、土地測量、精密導線測量、圖根測量、戶地測量、定著物位置測量、都市計晝樁位測設、衛星定位測量、地籍測量、遙感探測及地形測量等。
2.地圖繪製:含地籍圖、地形圖、地籍公告圖、土地使用圖、各種位置圖、行政區域一覽圖、交通網路圖及有關政治、經濟等用途地圖之繪製等。
交通技術 交通部公路總局、國道高速公路局、高速鐵路工程局、鐵路改建工程局(所屬各機關)、各縣市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捷運工程處、監理所、停車管理處、公共運輸處等。 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交通、港埠、機場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與預測、大眾捷運系統與其附屬設備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路網設計規劃、停車場規劃及肇事重建、原因分析與防制等工作。
天文 中央氣象局或民航局飛航服務總台等,氣象監測單位。若分發到氣象局,除了台北的氣象局本部及氣象、地震預報中心等測報單位,也可能分發到偏遠、離島的氣象站;若分發到民航局,主要到各機場附近的航空氣象中心當觀測員,負責觀測機場天氣,供起降參考。 星體之組織、演化、運行與相互關係之探討、觀測與記錄、曆象推算、特殊天象測報、時刻報導、資料編彙及觀測儀器之研發、使用與保管等工作。
氣象 1.氣象:對大氣現象、性質、變化與其相互關係之探討、模擬與觀測、天氣與氣候預報,氣象儀器之研發與檢校維護及氣象資料之處理與供應等。
2.海象:對大氣與海洋交界面之自然現象、變化與其相互作用之探討及海象資料之處理與供應等。
工業設計 國立故宮博物院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等。 新式樣專利審查、設計保護、產品設計、設計推廣及設計管理等工作。
衛生技術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各縣市衛生局及鄉鎮市衛生所等單位。 執行疾病防治、醫療口質、婦幼衛生、衛生保健等研究性質的技術工作。
工業工程 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各縣市政府勞動局及勞動檢查處等。 工場設施、動力線管與機具安裝之設計、測繪與檢查,生產線計畫,品質管理、工程經濟、工程實務、生產方式與成本之研究、工程技術之訓練、實驗室品質管理、儀表檢測及物理量之分析等工作。
工業安全 行政院榮民總醫院、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國立醫學院附設醫院、及各縣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勞工局、工務局、環境保護局等。 1.安全工程:含廠、礦區、設施、壓力容器之安全設計與製造等。
2.安全管理:含製程安全評估管理、風險管理與可靠度分析、職業病預防及防護具管理等。
3.營建安全:含施工安全之管理、評估與計畫編訂、營建機具管理及工程自主安全稽核等。
4.安全檢查:含廠、礦區、設施、安全測定儀器操作與分析及非破壞檢測技術等。
5.人因工程:含人體工學、生物力學等工程之安全設計等。
環保技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等。 空氣品質保護、噪音與振動管制、水質保護、海洋與環境污染防治、污染源之監測、管理與採樣、公害糾紛之處理與鑑定、環境影響評估、毒物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管理、環境品質監測、飲用水管理、垃圾焚化與掩埋、公害防治及排放許可審查等

 

前言》

公務人員,在歷年來各類機構所舉辦的就業調查中,一直是許多人最想從事的職業。從每年考選部所舉辦的國家考試動輒上萬人報考便可以看得出來,公務人員已經是一項熱門的職業。而公務人員考試之所以競爭激烈,自然是因為其具有一般民間企業所沒有的諸多優點。

公務人員和一般民間企業職員最大的不同便在於工作的穩定性,由於台灣多為中小企業,這些中小企業的營運年限大多只有十幾年,因此在就業的保障上便遠不如以政府行政業務為主的公務人員。不管就業景氣的好與壞,「穩定與保障」絕對是公職最大的優勢!

除了上述優點外,事實上,公務人員在其他方面的工作條件或待遇也是非常優渥。公務人員周休二日,多數人會為自己安排適當的休閒,每年尚有國家所補貼的旅遊津貼及假期,讓您玩的有品質又無經濟上的憂慮,多數人也會利用充裕的時間,為自己安排更多進修的課程,而政府也跟民間許多學習單位合作,不但讓公務人員可以拿到必要的學分外,也可以藉此場合,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又公務人員的許多津貼、福利,除了基本生活的照料之外,事實上更有提升生活條件的效果,所以公職除了穩定之外,生活條件也絕對比民間一般從業人員來得好。

另外,公務人員在退休後也有一筆退休金可以讓您不用煩惱後半輩子,不必擔心無人撫養的窘境,這麼好的福利、待遇甚至未來發展都讓人眼睛為之一亮。

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地方政府特考及初等考是我國文官體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任用考試,為國家遴選優秀人才,且考試設有眾多類科,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更滿足了國家適才唯用、多元化的用人需求,只要具備了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即可報考高等考試;具備了高中職以上的學歷,即可報考普通考試;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初等考試。考生可依所學的背景及興趣來選擇自己喜愛的公職類科,如:財金、財稅、國貿等商科學子,可以報考財稅行政類科,一來所考的考試科目幾乎是學校的必學科目,二來工作上的專業更容易駕輕就熟,等於未報考就已享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考科多元 工科人也可投入》 

 高普考試的一大特點是設有眾多類科,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更滿足了國家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的用人需求,不管是文、法、商、理、工、農……各種科系背景的人才,都能透過高普考相關體系,獲得相關專業的穩定工作機會。
過去高普考常被認為是文科的天下,而工科領域的人才也多以投入產業界為第一志願;不過近年來也有越來越多的工科人投入高普考的理工類科,漸漸打破高普考專屬於文科學生的迷思,顯示工科人也能在高普考找到一片天空。許多工科的同學們在了解高普考的相關資訊後,紛紛表示,雖然業界在景氣高峰時獲利相當可觀,但相對也必須付出健康,而且景氣環境瞬息萬變,與其這樣,倒不如投入高普考,換取一份穩定、又有生活品質的「鑽石碗」工作!
 

手捧鑽石碗‧身價也不凡-未來前途無量》

目前公務人員的薪資,在台灣以往經濟好的時代,是個雖不值錢,但卻牢固也摔不破的鐵飯碗,但隨著經濟景氣愈來愈低迷,外加物價上漲使得薪資已經入不敷出時,公務人員的薪資儼然已升值成「鑽石碗」,除了牢固外,更重要的是價值不斐,無須擔心公司有無獲利問題,以近2年來比較,公務人員的勞動報酬不只包含薪資、還有退休金、保險和福利等,約是民間平均值的三倍,且公務人員所領的年終獎金約在1.5~2.5個月,並享有優惠存款利率的優勢。

公務員的退休金養您後半輩子,能充分讓你追求自我的理想生活,歸納而言,公務人員退休金具備了3大特色:
1.退休時月領的退休金會比上班時來得多(目前政府鼓勵優退)。
2.退休金領的月數比上班時長(服務25年,政府養29年)。
3.總退休金會領得比總薪資多(活越久,領越多)。

扭轉工作生涯,改變未來生活-公職魅力的「吸引法則」

一、福利制度健全
1.享有公保及保險:在職時,除本人可享公保外,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依法參加保險,退休後晚年亦有退休金保障。
2.享有退撫基金:現制軍公教人員退撫經費是由政府按年編列預算支付,此項金額並隨逐年待遇調整。
3.提高退撫所得:新制實施後,扣除個人自繳基金本利和之後,視年資長短計算其退撫所得淨額,擇領之所得增加約16%~64%,促使退撫給與提高,有助安老卹孤。
4.購屋超低率貸款:享購屋超低貸款。
5.退休採「八五制」辦理:即任職25年、年滿60歲或30年、年滿55歲,始得支領月退休金。

二、工作保障
依法經考試取得任用資格後,將受到以下的保障:
1保障執行職務: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必要措施、保障工作環境之衛生安全及執行職務免受迫害等。
2身分保障:非依法律不得撤職、休職、免職、停職、資遣等。
3工作權之保障:不可隨意予以資遣或其他關於公務員資格的處分。
4領取給付之權利:有領取俸給、保險、退休、撫卹等權利。
5退撫新制:考試院通過「退撫新制實施計劃」,退休金由「恩給制」進入「儲金制」的時代。

三、待遇逐年調薪,升遷管道暢通
穩定調薪3~5%,實際薪資所得比想像更多,且經過一定年限或服務滿一定年資,具有應考資格條件,即可參加升等考試。

四、時間充裕,學習更有品質
固定的上下班時間,可以有計劃安排自己的休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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